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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延长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加强股权激励涉税管理-240510

研报作者: 来自:毕马威 时间:2024-05-10 17:02:42
  • 股票名称
  • 股票代码
  • 研报类型
    (PDF)
  • 发布者
    ne***ic
  • 研报出处
    毕马威
  • 研报页数
    3 页
  • 推荐评级
  • 研报大小
    224 KB
研究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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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1. 中国税务部门延长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纳税期限至36个月,强调了备案要求和离职前缴清税款的规定。

2. 对于境内上市公司和境内公司以境外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股权激励,纳税人需合并计算扣缴税款,并按规定进行报告和备案。

3. 适用于2024年至2027年期间行权的股权激励纳税期限延长,同时废止了之前的12个月纳税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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