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财估值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值法和其他估值技术,只有少数资产可使用成本法,绝大部分需优先采用市值法。
- 现金管理类、封闭式和养老理财产品在估值上具有优势,但随着高息存款整改,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明显下降。
- 监管收紧和理财再配置压力使得低波资产难寻,理财机构急于寻求估值法突破和流动性管理。
核心要点2该投资报告主要分析了银行业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及其面临的挑战。
2021年出台的《估值操作指南》规定了理财产品的估值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值法和其他估值技术。
仅存款类资产和部分封闭式产品可使用摊余成本法,其余资产需优先使用市值法。
在债券资产方面,优先采用中债/中证数据进行估值,而部分交易所私募债的收盘价可能存在定价问题。
对于权益资产,上市流通股需使用收盘价估值,优先股可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
自2018年“资管新规”后,理财产品开始净值化转型,但由于客户对净值波动的敏感性,负债端的接受度仍较低。
现金管理类、封闭式产品和养老理财产品是主要的估值优势产品。
随着监管收紧和理财产品再配置压力加大,理财机构开始寻求“低波资产”,如存款和信托。
然而,协议存款和信托的收紧使得低波资产选项减少。
理财机构可能会探索“自建估值”作为突破,但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机构也可能加强与专户的委外合作,以改善流动性和净值管理。
风险提示包括经济增速不及预期、理财监管趋严和理财子牌照发放收紧等。
投资标的及推荐理由投资标的及推荐理由如下: 1. **债券资产**:优先使用中债/中证以及交易所债券的收盘价进行估值。
部分交易所私募债因系统展示问题,其收盘价稳定在“100.00”元,为理财提供了估值可能性。
债券资产在理财持仓中占比较高,具有相对稳定的收益。
2. **现金管理类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和影子定价进行估值。
虽然高息存款的整改压力导致收益率下降,但现金管理类产品依然是相对安全的投资选择。
3. **封闭式产品**:适用混合估值,尽管流动性较差,但其稳定性和相对低波动性使其在当前市场环境中仍具吸引力。
4. **养老理财产品**:作为普惠产品受到监管优待,允许引入“平滑基金”以应对市场波动。
由于其封闭期较长且不涉及投资者不公平问题,具有一定的市场推广潜力。
5. **信托产品**:具备收盘价估值和盈余回补优势,但面临监管整改压力。
信托产品在流动性管理和净值管理方面可能提供支持。
总体来看,理财机构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需寻求低波资产以降低波动性,债券、现金管理类产品、封闭式产品及养老理财产品是较为推荐的投资标的。
同时,需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对各类资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