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鼓励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券收回闲置土地,以改善土地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
- 优先收回无力开发的住宅和商服用地,动态监测闲置土地清单,确保规范操作和高效管理。
- 收回的土地原则上不再用于房地产开发,民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供应不受限制,各部门需加强协调,防范风险。
核心要点2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明确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闲置土地的细则,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以下是核心要点: 1. **目的与重要性**:通过专项债券收回闲置土地,减少市场存量,改善供求关系,增强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 **实施机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收回的土地需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标识码。
3. **优先收回土地**:优先收回企业无力或无意愿开发的住宅和商服用地,其他类型土地也可纳入收回范围。
4. **动态监测与公告**: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需摸清闲置土地底数,发布征集公告,综合考虑企业意愿和市场需求,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5. **价格评估**:土地储备机构需委托备案的估价机构评估土地价格,确定基础价格,未完成收回的需重新确定价格。
6. **供地限制**:收回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用于房地产开发,除非用于民生和实体经济项目,且供应面积不得超过收回总面积的50%。
7. **协调与风险防范**:各级部门需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土地债权债务关系,保障合法权益,防范廉政和道德风险。
此举旨在规范土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投资标的及推荐理由### 投资标的及推荐理由 #### 投资标的: 1. **存量闲置土地收购项目** - 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存量闲置土地收购项目。
#### 推荐理由: 1. **政策支持**: - 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通知明确支持利用专项债券收回闲置土地,表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重视和支持,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
2. **市场供需改善**: - 收回闲置土地将减少市场存量,改善土地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 **资金流动性增强**: - 通过专项债券的运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将得到增强,有助于推动后续开发项目的实施。
4. **优先收购条件**: - 政策优先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的土地,这意味着市场上潜在的优质项目将被优先处理,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
5. **动态监管机制**: -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确保土地收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操作风险。
6. **控制供给规模**: - 收回的土地在当年原则上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有助于防止市场过度供给,保持市场平衡。
7. **多部门协调**: - 政策强调多部门协同工作,确保土地收回和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协调,降低政策执行中的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投资存量闲置土地收购项目在政策支持、市场供需改善、资金流动性增强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前景,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投资标的。